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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评协[2008]51号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詹良红等14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中评协[2008]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我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印章。同时,缴纳印章工本费80元,2008年12月份会费100元。
收款人: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南京营业部
帐 号:099211008030794001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詹良红等14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中评协[2008]221号)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詹良红等15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苏评协[2008]43号)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詹良红等14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江苏天目兴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詹良红 徐振新 王苏新
常州永申人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陈长元 庄建明
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徐月萍
扬中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翠莲
无锡安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潘倍刚
苏州恒安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朱惠华
苏州天中资产评估事务所 陆磊
江苏建元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杨健
江苏中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储海扬
徐州世茂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陈大正
盐城兴三阳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事务所 邢洪志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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