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工贸〔2018〕293号
宜兴方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由“宜兴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为“宜兴方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宜兴方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系由宜兴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制而来,转制前后机构的债权债务、档案保管、资产评估业务、执业责任等予以承继。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