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工贸〔2018〕343号
江苏大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由“江苏大新房地产地价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大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