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评协〔2019〕63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优化行业服务,经研究,决定以下两个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承接司法鉴定业务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苏评协〔2015〕58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业务行为的通知》(苏评协〔2016〕28号)。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