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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苏评协〔201963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优化行业服务,经研究,决定以下两个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承接司法鉴定业务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苏评协〔201558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业务行为的通知》(苏评协〔201628号)。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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