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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来源: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苏评协〔2020〕65号 

各评估机构: 

  《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2020〕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评协2020〕21号)的要求,在开展资产评估业务中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参照财政部办公厅和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的《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会〔2020〕21号)执行 

  各资产评估机构在开展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我会反映,我会将及时做好协调和指导等相关服务工作 

  我会监管科联系电话:025-8330698783309172 

  联系人:秦艳、王春林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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