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评协〔2022〕14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塑造和展示我省资产评估行业良好形象,表彰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热爱行业并为行业建设作出贡献的资产评估师,根据《江苏省促进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暂行办法》(苏评协〔2022〕71号)要求,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开展荣誉类奖项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最近三年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其中,“专家级资产评估师”、“2021-2022年度优秀资产评估师”评选人数各不超过10名,行业纪念奖章不限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专家级资产评估师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2)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3)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后最近连续执业满20年,或累计执业满30年且最近连续执业满10年,时间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4)近3年作为资产评估师签字或审核的评估报告在20份及以上,或签字、审核的评估报告收费累计在200万元以上;
(5)近5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财政部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调查的资产评估师,不得参加评选。
2.优先条件
为更好的体现“专家级资产评估师”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中评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担任省评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2)担任中评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担任省评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3)入选中评协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
(4)担任中评协或省评协培训师资;
(5)参与全国资产评估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6)参加中评协或省评协组织的执业质量检查;
(7)担任省级及以上部门或高校、央企、大型国企、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8)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查人员”及其他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荣誉称号。
(二)优秀资产评估师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2)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具备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工作业绩显著;
(3)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后最近连续执业满10年,或累计执业满15年且最近连续执业满5年,时间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4)近3年作为资产评估师签字或审核的评估报告20份及以上,或签字、审核的评估报告收费累计在200万元以上;
(5)近5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财政部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调查的资产评估师,不得参加评选。
2.优先条件
“优秀资产评估师”具有“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具备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工作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县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担任省评协理事及以上职务;
(3)担任省评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4)入选省评协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
(5)近3年参加过省评协及以上行业研究课题并结项;
(6)近3年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重要研究成果;
(7)获得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三)行业纪念奖章推荐条件:
1.在资产评估行业连续工作20年以上,或在行业累计工作30年以上且最近连续工作10年以上;
2.遵纪守法,近5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对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财政部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调查的资产评估师,不得推荐;
3.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上报
“专家级资产评估师”和“2021-2022年度优秀资产评估师”由申请人填写推荐表给所在机构(同一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其中一项),机构根据评选条件,审查并签章后将推荐材料上报给省评协;行业纪念奖章推荐名单由机构直接上报给省评协,每个机构不超过3名。
(二)组织评审
省评协按照评选条件,对被推荐人资格、工作业绩、事迹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
(三)公布结果
省评协根据审核小组意见,研究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并在协会官网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对被评选为“专家级资产评估师”“2021-2022年度优秀资产评估师”和获得行业纪念奖章的人员,由省评协颁发荣誉证书,择时举行表彰仪式,并在行业内外进行宣传。
四、报送材料
所有材料一律用Word或Excel文档编辑,用A4纸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寄送省评协考培科,并同步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另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专家级资产评估师”和“2021-2022年度优秀资产评估师”申请人的事迹材料(1份)。由申请人所在机构出具并签章,字数在1500字左右,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申请人的主要事迹;
(二)“专家级资产评估师”和“2021-2022年度优秀资产评估师”申请人的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2张,其中1张粘贴在推荐表上,另1张上报省评协;
(三)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中所填列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认真审查申请材料。
(二)民主推荐。各资产评估机构在推荐候选人时,要坚持按照民主程序,优中选优,不搞平均主义。
(三)及时报送。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曹家荣,025-83633915
电子邮箱:jscpvzp@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43号505室
附件:1.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专家级资产评估师推荐表
2.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2021-2022年度优秀资产评估师推荐表
3.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纪念奖章推荐名单汇总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