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要求,更好促进全省财政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2.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