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评协〔2024〕6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管,全面提高我省资产评估报告的报备率,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4〕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业务报备自查,并于2024年5月26日将《资产评估业务报备自查情况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寄送至省评协、《资产评估业务报备自查情况报告》附表(见附件3)发送至省评协指定邮箱。
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仅盖有分支机构印章出具的情形,违反了《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上述分支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可能存在未进行业务报备的情形。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对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情形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补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填报《资产评估分支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后一并上报省评协。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业务报备自查工作不流于形式。
联系人:洪梦洁、王春林;联系电话:025-83633909、83633910;邮箱:jspvzp@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43号5楼。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2.资产评估业务报备自查情况报告
3.资产评估业务报备自查情况报告附表
4.资产评估分支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