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评协〔2025〕57号
苏州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重点加强对中小评估机构的技术帮扶,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执业质量,根据《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送培训进机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资产评估协会决定组织开展“送培训进机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我省财政部门备案的中小型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报告编写及注意事项;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编制和整理;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关注的重点及细节;资产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疑问解答等。
三、申请程序
由资产评估机构填写《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送培训进机构”活动申请表》(见附件),向省资产评估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已设立市级资产评估协会的地区,直接向市资产评估协会提出申请,由市资产评估协会书面向省评协提出申请。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半天,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但对于评估机构数量较少或申请机构较少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邻设区市合并安排的方式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一周协商确定。
五、培训方式
原则上每次组织设区市所在地区不少于3家中小型资产评估机构,按机构报名次序采取现场研讨交流和疑问解答形式滚动培训,有具体咨询需求的机构,可携带相关评估资料交由专家现场开展业务指导。
六、培训费用
“送培训进机构”活动免收培训费,参与活动的资产评估机构专业人员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徐太生,电话:025-83633907;孔倩文,电话:025-83633915;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5楼,邮政编码:210009。电子邮箱:jscpvkp@163.com。
附件: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送培训进机构”活动申请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