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省财政厅联合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于2024年9月至12月,对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开展联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24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工作按照全面自查、选取机构、查前培训、现场检查、联合审理、处理处罚等环节逐步开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省财政厅(财会监督局、资产管理处)和省评协共同确定42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联合检查对象,聚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关键评估程序履行、评估方法使用等情况,抽查评估报告(含相关工作底稿)133份,涉及资产评估师175名。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联合检查发现的执业质量问题主要情况如下。
(一)机构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被检查的42家资产评估机构中,大部分机构虽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存在建立不完善以及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形,特别是复核制度流于形式或落后于业务发展的需求,大部分机构未能执行三级复核制度,首席评估师形同虚设;少数机构仍以废止的法律法规、准则作为执业依据。
(二)评估程序履行不规范。《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规定了8个基本程序。检查发现,基本程序中评定估算形成结论和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方面发现的问题较多,是目前评估机构执业的薄弱环节;评估过程中有关参数取值不合理,甚至无任何估值计算痕迹;特别事项披露存在重大疏漏,产权瑕疵、重大期后事项未在特别事项中披露等。在评估现场调查方面,部分机构现场勘查记录、访谈记录、询证函等重要底稿缺失。在收集整理资料方面,存在收集的资料缺乏相关性及有效性、异常资料未进行必要分析、评估报告内容与收集的资料不一致等问题。
(三)评估人员专业水平待提升。本次检查发现计算型错误较去年有所下降,但问题仍较为严重,如收益法下营运资金计算错误,直接导致商誉减值评估错误,应当进行减值而未减值,差异率超过100%,存在颠覆性影响;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时,用PPI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对账面原值进行调整确定重置成本,未对账面原值构成及内涵做分析,未扣减企业技改、改造过程中原设备已拆除部分的价值,直接影响计算结果等。
(四)部分评估机构执业能力与评估师人数不匹配。被检查的42家资产评估机构中,8家合伙制机构、34家公司制机构,资产评估师平均数约8人,其中26家机构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财政部门备案后进入资产评估行业,部分机构存在执业能力与评估师人数严重不匹配情形。例如,南京地区共抽查7家规模较大的综合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平均数约18人,6家机构报告存在较大质量问题。这些机构资产评估师人数虽多,大多为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的“双师”,以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为主,实际并未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上述机构资产评估报告的出具往往集中在某几个资产评估师上且常出现评估程序履行不到位情形,报告质量难以把控。此外,发现的“挂靠”问题较去年有所下降,但仍存在检查期间资产评估师无法联系等情况。值得关注的是,还存在公司制机构在持续设立期间,未满足8名评估师条件;合伙制机构未满足2名评估师条件情形。
三、检查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由省财政厅和省资产评估协会进行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经省评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对11家资产评估机构及28名资产评估师予以行业自律惩戒。具体如下:
(一)对1家资产评估机构及2名资产评估师予以公开谴责的行业自律惩戒。
对江苏昊洲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邢立波、李海金予以公开谴责的行业自律惩戒。此外,针对该公司未持续符合备案条件情况,下达通知责令整改。
(二)对6家资产评估机构及12名资产评估师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惩戒。
1.对原宜兴苏地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陆志平、窦洪滨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惩戒。
2.对无锡友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唐伟军、孟建蓉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惩戒。
3.对江苏天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朱琳、徐文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惩戒。
4.对扬州一元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杨成杰、王艳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惩戒。
5.对扬州佳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签字资产评估师陈斌、肖娟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惩戒。
6.对江苏信润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聂玲玲、黄建军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惩戒。
(三)对2家资产评估机构及10名资产评估师予以严重警告。
(四)对2家资产评估机构及4名资产评估师予以警告。
四、下一步监管措施
省评协将适时进行“回头看”,将屡查屡犯的资产评估机构列入2025年执业质量检查对象。同时,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摸清行业报告底数,点面结合,加强行业监督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帮助评估机构提高执业质量。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