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评协〔2025〕176号
苏州市资产评估协会、无锡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等九部门《推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加强江苏地区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提升行业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能力,我会将与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联合开展“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高端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即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适应新时代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培养与造就一批政治素养过硬、专业基础扎实、管理能力突出、具有创新思维的专家型管理人才,发挥其在行业建设中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选拔培养的对象来源于资产评估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
1.在省评协会员单位(含省外评估机构在江苏设立的分支机构会员)登记执业的资产评估师;
2.在江苏省级或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省内大型企业从事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3.在江苏省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从事资产评估或相关专业教学科研的人员;
4.其他符合高端人才培养目标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其中:
(1) 资产评估师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或因执业行为承担过民事法律责任;
(2) 其他人员未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单位纪律处分或其他违纪处分;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工作年限及职务要求:
(1) 资产评估师应在资产评估机构连续执业满5年,并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2) 其他单位人员应从事资产管理或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
(3)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最低相关工作年限可放宽至4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最低相关工作年限可放宽至3年。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由省评协统一组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协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单位推荐+初选+笔试+面试”的选拔方式,择优确定约30名培养对象。具体程序如下:
(一)单位推荐。由单位推荐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报送省评协。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1月7日。
(二)初选。省评协将根据材料审核评价结果及选拔名额,在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
(三)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名单将在省评协官网公布。笔试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重点考察考生对资产评估及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知识结构、专业素养、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表达沟通能力等。笔试和面试时间为2025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承担具体培养实施工作,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周期为3年。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培养经费
培训费用(包含学员食宿费)由省评协支付,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各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训选拔推荐工作,协助做好政策宣传、组织报名等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
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入选学员公示等)将通过省评协官网(http://www.jsas.net.cn/pub/zcpgxh/)发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省评协考培科联系电话:025-83633907、025-83633915
电子邮箱:jscpvzp@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43号505室
附件: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请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