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评协〔2026〕5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苏财监〔2026〕156号)和《江苏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苏评协〔2025〕43号)要求,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将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行业自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方式
省财政厅联合省评协,按照覆盖面不低于20%的检查要求,对全省70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省评协按照周期性检查要求及日常监管掌握的相关线索,对其中62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行业自律检查。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检查内容聚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严肃查处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或虚假评估报告,以及未按规定完成报告报备,存在瞒报、漏报、不及时报备等违法违规问题。
检查范围主要是资产评估机构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每家抽取不少于3份报告或不低于期间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份数的10%,抽样兼顾不同业务类型,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资产评估报告。
三、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8月中旬至10月底。
(二)检查安排
1.查前准备。省财政厅联合省评协制定检查方案,布置资产评估机构全面开展自查,组织检查人员查前培训。
2.现场检查。省财政厅、省评协分别组织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
3.联合审理。现场检查结束后,省财政厅会同省评协开展联合审理工作。
4.处理处罚。根据联合审理结果,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省财政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应当给予行业惩戒的,由省评协按规定实施行业自律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资产评估机构
各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指定专人协助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在收到此检查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将《送达回证》寄(送)至省评协。
(二)检查组
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以专业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投入检查工作,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省评协监管科,联系电话:025-83633913、83633910。
附件:1.2026年度江苏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名单(行业自律)
2.检查工作纪律
3.送达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