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评协〔2016〕30号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财政部、中评协的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6]86号)和《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办法》(苏评协[2010]2号)的要求,我会制定了《江苏省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1),经省财政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行业检查。
附件:
1、江苏省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方案
2、2016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抄送:中评协,省财政厅,有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1:
江苏省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保证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财政部、中评协的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6]86号)和《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办法》(苏评协[2010]2号)的要求,我会研究制定了《江苏省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督促资产评估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提升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提高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为社会提供更规范、优质服务,不断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更好服务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
二、检查组织领导
省财政厅成立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检查办”),负责组织实施本省的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省检查办主任由省评协秘书长刘家龙担任,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副处长蒋双季、省评协副秘书长张洪发担任副主任。省检查办在财政部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2016年我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会在省检查办的领导下,研究制定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方案,规范流程,配备有专业胜任能力的检查人员,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组织培训,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采取抽选方式确定,比例为全省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20%。涉及投诉举报、受到行政处罚,或由于内控不严、管理不规范而导致业务质量有问题的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截止至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以被查资产评估机构在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
2、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情况;
3、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4、资产评估机构对分支机构管理情况;
5、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
6、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二)检查的具体要求
1、资产评估报告质量和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情况的检查。
资产评估报告检查采取抽选评估报告的方式进行。检查顺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以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通过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抽查,重点关注企业价值、无形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机器设备、不动产等准则的执行情况。
资产评估报告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
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检查的要求:是否建立了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的执行情况等。
2、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及设立条件的检查。
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资产评估机构对分支机构管理情况以及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等的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机构上报检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以资产评估机构是否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文件要求为主要内容。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的检查以
五、检查人员和程序
检查人员由协会工作人员和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丰富执业经验、较高业务水平的资产评估师担任。
今年成立4个检查小组,每组7-8人组成。设组长1名,联络员1人,联络员由协会工作人员兼任。
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我会指定,对检查组的工作质量及提交的检查报告负责。
(一)组长的职责包括:
1、明确检查组的内部分工,根据检查人员的特长在小组内分配任务;
2、与机构见面时作简要说明及要求;
3、负责被检项目的抽样,选取重点检查报告;
4、组织召开每日的碰头会,解决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情况的检查;
6、复核检查人员的检查底稿;
7、撰写检查报告;
8、省评协安排的与检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检查人员职责包括:
1、服从组长安排;
2、审阅选取项目的存档资料,检查机构和评估师遵守评估行业有关法规、制度、准则的情况并发表检查意见、形成检查底稿;
3、对检查事项取证;
4、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
5、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联络员职责包括:
1、与被查机构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安排检查小组的食、住、行等事项。
六、检查步骤及要求
(一)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前的准备。
各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下发检查通知之日起,梳理内部管理制度,整理好已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卷档和发文登记薄,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被抽调检查人员的资产评估机构,要积极支持检查,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
(二)检查人员的培训。
2016年7月下旬,我会集中培训参加本次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
(三)检查组的实地检查。
检查人员培训结束后,各检查组开展对检查对象实地检查工作,8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各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检查组到达前,完成检查通知书中要求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检查配合工作:
1、给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3、安排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签字资产评估师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4、及时给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
5、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四)检查总结和处理。2016年9月底前,省检查办完成检查工作总结及相关处理工作,并将本年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财政部检查办公室。
(五)检查案例的编写。2016年9底前,省检查办组织检查组按照《执业质量检查案例编写指引》的要求,编写并向财政部检查办公室提交典型案例。
(六)优秀检查人员推荐及表彰。2016年9月底前,省检查办将对本省优秀检查人员进行表彰;推荐1名优秀检查人员上报财政部检查办公室。
省检查办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12楼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监管科。
联系人:秦艳, 联系电话:025-83306987。
附件2:
2016年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名单(33家)
南京:
1、中联天目兴华资产评估江苏有限公司
2、江苏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江苏中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4、江苏中恒嘉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江苏天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南京首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7、江苏天诚新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南京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9、南京润兴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无锡:
1、无锡华夏中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公司
2、无锡东圣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3、无锡长江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4、无锡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无锡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徐州:
1、江苏光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徐州公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3、徐州兴彭资产评估事务所
4、徐州华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徐州迅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6、徐州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常州:
1、常州中瑞延陵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常州普华开瑞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3、溧阳市众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苏州:
1、江苏万隆永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苏州东华资产评估事务所
3、苏州华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苏州名典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5、苏州丰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6、苏州嘉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苏州博鑫睿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镇江:
1、镇江立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镇江中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宿迁:
1、宿迁公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