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评协[2019]2号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参考价规定)(法释〔2018〕15号),依法规范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提高委托评估工作效率,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联合研究制定了《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现予以转发,请各有关评估机构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反映。
联 系 人:栗爱民 徐太生
联系电话:025-83300108、83301970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等6部门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的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