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评协〔2023〕19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23〕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登录途径
会员管理服务相关业务,全部实行线上办理。会员管理新系统的网址为http://47.94.2.36:8686/#/,也可通过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的“资产评估行业统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或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官网的“行业管理平台”模块进入。
二、关于身份信息验证
首次登陆新系统,需要本人重新注册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及人脸识别。
三、关于业务办理流程
个人会员办理入会、转所转会、转非、年检、注销登记、信息变更等,均应由本人登录新系统操作,不可代办。办理新设机构备案业务时,除登录新系统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有关纸质材料。
各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机构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并建立管理员岗位职责制度。在向省评协提交相关资料前,均需由机构管理员在新系统中核定并确认同意。
四、关于评估师印鉴
各机构应当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确定印鉴更换使用时间,并在2024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结束前,通过会员管理新系统完成执业会员本人签名及印鉴的上传。
执业会员印鉴由中评协统一规定规格和式样(具体规格见附件2),由省评协统一制作发放,执业会员印鉴应当在系统中备案。
已按照中评协规定的规格和式样统一更换印鉴的机构可继续使用新的印鉴,还未更换印鉴的机构可联系省评协,统一进行制作更换。
五、关于会员资格年度检验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对执业会员和单位会员资格开展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期间需要办理转所的执业会员,应当先完成年检手续,(转入本地协会代管的除外),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六、其它
(一)会员管理工作涉及广大会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请各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管理办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扎实做好办法贯彻和新老政策衔接工作。
(二)省评协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网上通办”,各机构可结合实际需要,及时通过电话沟通联系,确保相关业务事项办理更加便捷、及时、高效。
(三)如在执行中,发现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员: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科:栗爱民 厉寓婧
联系电话:025-83633906 、83633914
电子邮箱:jszcpg_hy@163.com
办公地点:南京市山西路43号504室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2.个人会员印鉴模板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2月14日